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,及时了解教与学的状况,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,学院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。
第二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教学信息组对教学的监督和信息反馈作用,并使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与管理
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:
1.品学兼优,学有余力,热心教学信息员工作,做事认真负责,能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,敢于发表意见的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2.有教学管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,善于捕捉信息和发现问题。
3.团结协作精神强,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,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。
4.具有较强的信息分析、综合和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。
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工作由教育督导室负责。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选聘符合条件者担任。
第五条 教育督导室组织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,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。各部、系督导组可以协助管理。
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年聘任一次,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。
第七条 对表现出色、成绩突出的信息员,学院将给予表彰;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,予以解聘。
第三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
第八条 在教学督导室指导下,广泛收集教学过程中的有关信息,将教师教学情况、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学生对教学及管理的动态信息,客观、公正、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督导室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基本职责如下:
1.对学院的培养方案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、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(如师资力量、教室、实验室、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)、教学评价等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2.收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、辅导答疑、作业、实验、实习、课程论文(设计)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课程考核等教学环节的意见和建议。
3.反映学生的听课到课率、课堂纪律、课堂气氛、学习效果,以及实训、实验、实习、作业、考试等情况。
4.按要求填报《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表》。
5.就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了解、采访当事人和有关教学单位、职能部门。
6.按时参加教育督导室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。